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绿地海森林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称并非不给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而是由于项目原规划设计时并无相关配电专线设计,因此造成无法进行电源取用接驳的情况。关于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改造相关配电专线及取电来源等相关问题,2020年8月,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到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结果为小区内部确实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进行相关用电改造后方能进行安装。2020年10月,绿地海森林物业管理处在小区内发出关于设施改造事宜向相关业主征询意见的公告通知,但由于无业主进行参与投票,造成相关工作无法继续推动,目前仍在协商中。同时为解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小区项目已在地表停车位安装了7个公共充电设施和14个充电枪,基本满足小区现有需求。
此复。
秀英区政府办公室
2021-02-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因小区原规划设计时无新能源充电桩配套安装设施,地库车位安装无电源接驳点,现如需安装需进行专用配电及接驳点及部分消防改造。二、去年物业管理处已出过改造业主意见征询通知但并无人响应。在没有专项改造前服务中心无法同意业主在地下车位进行安装。三、地面安装是因地下停车场无法安装进行的便民配套增加有利于业主们急用。自愿原则。四、政府推行的新能源建设也考虑到前期开发小区无配套事项,不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人出资改造再进行安装。(单位:秀英区长流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