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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想随妻子落户需在岛内生活多久

民政 姚先生  找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铁刚 2023-02-16 19:25:35

妻子是海南人,想随妻子户口落户,目前本人在外地工作,落户必须夫妻双方都在岛内生活还是本人在岛内就可以?有没有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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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 ,夫妻互相投靠落户。市县外的夫妻需结婚登记满一年且在迁入地共同居住生活并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可随夫或妻一方在迁入居住地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结婚证》;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第三十四条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人子女随父母在迁入地共同居住生活,可随父母在迁入地落户;年龄已满十八周岁的在校生或未婚且无劳动能力的子女,与父母在迁入地共同居住生活并暂住登记满半年的,可投靠父母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父母的《结婚证》;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同时提交《居民身份证》; 4. 被申请人年龄已满十八周岁的在校生或未婚且无劳动能力的子女,与父母在迁入地共同居住生活并暂住登记满半年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籍证明、个人声明书、残疾证等未婚无劳动能力证明; 5.《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我局户政部门咨询电话0898-6289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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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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