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

--习近平

搜索登录

验证码登录

问政海南一周答复 | 网友反映乐东九所新区行政大道路灯长期不亮 回应:损坏,正在分段维修

2024-11-13 08:14:31 / 来源:问政海南

南海网11月13日消息:11月4日至11月10日,南海网“问政海南”“直通海南省网上督查室”平台共收到网友投诉线索、意见建议278条,已转办277条,相关职能部门已答复258条。以下为近日答复精选:

问:乐东县九所新区行政大道路灯长期不亮,该路段晚上有大量商贩聚集,行人也特别多,路灯不亮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而且影响乐东县的形象。请相关部门落实解决,给百姓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答:2024年11月5日工作人员已和分管领导联系,据了解,是路灯已损坏,由于路灯损坏较多,正在分段维修,将尽快把该路段的路灯维修完。

12345乐东分平台

问:本人在临高多文农贸市场有一块宅基地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始终停留在这个环节无法进行土地确权,不能报建房子。希望领导能早日解决此事。

答:根据《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有关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由登记机构或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办公地址:临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898-28288769。

临高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问:海口龙华区海虹花园外围,某咖啡店旁边店铺一大早装修,中午也在装修,不是敲墙就是使用电钻,严重印象附近居民休息。

答:滨海中队执勤队员到达现场回复,已告知店家今后不能超时施工,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今后也会加强巡逻此地.

12345海口分平台

问:陵水书香苑小区涉及336户居民,相关不动产项目在2012年10月就完成了,但至今不动产证仍未顺利完成。给我们的子女入学、办理落户、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带来极大的限制,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恳请领导关注此问题,并协助推进不动产证的办理,为我们解决困扰,让大家在陵水生活更安心。谢谢。

答:您好!书香苑小区建设时的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不属于宅基地,建设该小区时,用地性质还未变更,导致目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且这种情况全省无先例,推动执行存在一定难度,县教育局正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中。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问:2017-2020年我们陆续买了海南儋州白马井海花东岸的房子,按买房时约定2020年年底交房,现在已经是2024年年底了,我们还没拿到房。目前地产公司基础基本上完成 ,室内装修大部分还没有完成,1-2号楼个别业主催的紧急暂时勉强能凑乎入住。但是,小区周边的路都无法通行,小区大门左边中四横路多半已路基成型,剩下距小区大门约50米路基都没铺设!因为路未修好,市政管网(水电气、网络)无法接通小区,无法入住!

答:您好!2024年11月6日,中四横路施工目前剩余路段涉及白马井镇寨基村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单位正在与市资规局、白马井镇等单位共同研究推进,待明确解决方案完成征收补偿后,将尽快为项目业主提交施工作业面。

12345儋州分平台

问:我们2020年买的万宁恒大双海湾的房子,2021年6月开始缴物业管理费,然而一直不能办理产权证。2023年9月说是可以特事特办,已缴契税和维修基金,但还是一直拖到现在。

答:恒大双海湾项目部分房源存在在建工程抵押,已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发商尽快协调抵押权人一并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或出具同意函同意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土地存在查封,办理土地分摊还需该公司向法院、公安机关申请解除土地查封或者出具同意函。请提交相关竣工验收材料及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申请房屋首次登记。

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

问政热线

问政邮箱:nhw0898@163.com(部门答复可发此邮箱)

问政热线:0898-6681051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