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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博雅片区报建问题,是否海口公共用地以后都不能报建?

小林  找  海口 市委书记 范少军 2019-08-22 15:08:24

书记你好,《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公共用地不能报建这个问题,那意思就是永久性不能报建了?还是有时间段的?比如三年?五年后又可以报建?我们是有国土证的宅基地是否以后征用拆迁赔偿会不会有安置房?

回复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博雅片区报建”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公共用地三五年后是否能报建的问题   

  

   目前,根据《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主城区私宅报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方符合报建条件,其他用地性质(含公共用地)上的土地不能报建。至于三五年后公共用地能否报建的问题,请以市政府届时发布的通知为准!   

  

   2.关于您反映有国土证的宅基地以后征用拆迁赔偿会不会有安置房的问题   

  

   经查,2016年7月22日(海棚联办策﹝2016﹞30号)文将博雅片区列入2017年棚改计划内,2017年4月13日(海征办 ﹝2017﹞9 号)文取消博雅片区棚改计划。   

  

   根据现行《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海府﹝2019﹞2号)第十条规定“征收有权属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个人住宅用地的空地,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权属证或不动产权证记载的性质评估补偿。选择调换房屋的,应安置面积为权属证或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即可按土地证记载面积1:1调换回迁房屋。至于以后征收补偿会不会有安置房的问题,具体请以往后对该片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此复。   

  

   海口市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9-09-10   

  

2019-09-11 1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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