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

--习近平

搜索登录

验证码登录

问政海南 | 海口一市民看中的房子被卖出 30万元诚意金9年未退回

2025-09-15 17:48:26 /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

点击进入“问政海南”栏目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9月15日消息(记者 姜飞 文/图)2016年底,海口的陈先生看中了海口置地东方广场的两套房子,并交了30万元认筹金。如今近9年了,陈先生不仅没有得到房子,开发商还以各种理由拖延退还30万元认筹金。9月15日上午,问政海南记者来到项目营销中心了解情况时,项目接待处负责人表示,已向公司营销总监反馈尽快给出回复。

海口置地东方广场项目。记者 姜飞 摄

2016年12月28日,经朋友介绍,海口的陈先生得知位于海口滨海大道,由海南大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置地东方广场房子开始对外销售,经过现场走访,陈先生最终看中了两套房子,包括广场主楼10楼1006号房(160平方米)、1007号房(125.7平方米)。

当天,陈先生与海南大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认筹优惠协议书》,现场一共交了30万元认筹金。

“事后开发商将这两套房卖给了别人,既然这样那就把‘诚意金’退给我,我们不买了就是嘛。”陈先生说,双方签订的《认筹优惠协议书》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放弃购买就会退款,然而至今快9年过去了,自己所交30万元的诚意金一直被开发商拖延不退。

9月15日上午,问政海南帮帮团记者来到海口置地东方广场营销中心了解情况时,见到了受陈先生委托负责处理此事的莫先生。

双方签订的《认筹优惠协议书》第5条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放弃购买该房屋,可凭《优惠协议书》登记之资料办理退款手续。记者 姜飞 摄

记者注意到,莫先生向记者出示《认筹优惠协议书》是开发商单方面制作的格式化合同,其中第5条明确约定:如果乙方(购房者)最终放弃购买该房屋,则凭《优惠协议书》登记之资料相符的身份证原件、诚意金收据、本《认筹优惠协议书》原件到【置地东方广场】销售中心办理退款手续,所缴纳的诚意金不计任何利息。

根据上述条款,如果房子最终未能成交,无论什么原因,开发商都应退还陈先生所交的30万元诚意金。如今近9年过去了,开发商为何一直拖着不退呢?

“之前我们已经来交涉了很多次要求退还‘诚意金’,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莫先生说,去年8月份前后曾找过营销中心要求退款,每找之后对方一拖就是一两年。

当天上午,记者陪同莫先生来到海口置地东方广场营销中心,见到了负责接待的负责人牛先生。对方表示,已经将相关情况向公司营销总监李某原原本本地作了汇报。“李总目前正在住院,我已经汇报了情况,我们会尽快回复。”牛先生让记者留下电话,称尽快协调李总给出回复。

对于此事,问政海南帮帮团将继续关注。

问政海南报料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留言。

2、点击进入南海网客户端、新海南客户端、南国都市报“问政海南”(http://ms.hinews.cn/)栏目进行留言。

3、拨打南国都市报966123,直接提供线索。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

问政热线

问政邮箱:nhw0898@163.com(部门答复可发此邮箱)

问政热线:0898-6681051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